2019年重慶一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學歷要求,工作年限需要幾年,已公布
2019年重慶一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學歷要求,工作年限需要幾年,已公布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舉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5〕154號)文件精神,從2015年起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
一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規(guī)定條件申請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本人,即報考人員(下同),均可報名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為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xiàn)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部分科目免試條件(考2科)
(二)凡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一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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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層次 | 消防工程專業(yè) | 相關專業(yè) | 其它專業(yè) | |||
工作年數(shù) |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shù) | 工作年數(shù) |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shù) | 工作年數(shù) |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shù) | |
專科 | 6年 | 4年 | 7年 | 5年 | 8年 | 6年 |
本科 | 4年 | 3年 | 5年 | 4年 | 6年 | 5年 |
研究生或雙學士學位 | 3年 | 2年 | 4年 | 3年 | 5年 | 4年 |
碩士或學位 | 2年 | 1年 | 3年 | 2年 | 4年 | 3年 |
博士 | 1年 | 1年 | 2年 | 2年 | 3年 | 3年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報考人員和資格審查部門在學歷、資歷、專業(yè)等方面按以下要求掌握:
報考人員需在本類別(專業(yè))首次考試前獲得國家教育、人社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即2017年度新報考人員需在2017年度國家規(guī)定的考試日2017年11月11日(不含)前取得相應學歷(以畢業(yè)證書為準)。
正規(guī)學歷即能在學信網上查詢,或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網站、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網站查詢,或能在技工院校畢業(yè)證書網上查詢系統(tǒng)查詢,或人社部門的技工院校畢業(yè)學籍認證查詢。
工作年限計算到當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標注的“全日制學歷”或“脫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yè)的工作年限。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生,學習時間計算工作年限(須有人社部門核準的連續(xù)就業(yè)社保證明);非在職人員碩士生學習時間不計算工作年限。
參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類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等后續(xù)學歷學習年限可累計計算工作年限。
報考人員工作年限計算方法舉例如下:①取得全日制學歷后直接參加工作無后續(xù)學歷的,工作年限從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算起。如:2010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后參加工作無后續(xù)學歷,2016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1年—2016年共6年。②取得全日制學歷參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續(xù)學歷的,相關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如甲2010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后參加工作,2012年—2014年取得非全日制學歷,2016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1年—2016年共6年;乙2010年取得全日制學歷后參加工作,2012年—2014年取得全日制學歷,2016年報考,工作年限為2011年1年、2015年—2016年2年,累計共3年。多個學歷依此類推。
對專業(yè)有要求的,一律參照國家《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1年)的專業(yè)歸類執(zhí)行。所學專業(yè)在“專業(yè)參照表”中未列出又難以認定為“相近專業(yè)”的,可提交在校學習專業(yè)基礎課和專業(yè)課的“課程設置表”(由原畢業(yè)院校出具),由所屬考區(qū)資格復查部門予以審核認定。
報考條件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
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參加工作后,又取得國家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的報考人員,其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時間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范圍
報考條件中關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范圍: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包括: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建筑設計院和消防設施施工企業(yè)人員其所從事的消防設計、消防設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消防部隊在職警官從事防火、滅火工作年限可以視為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其他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士兵崗位的工作經歷不能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學歷、學位條件的具體要求
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包括經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以及其他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茖W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四)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級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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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層次 | 消防工程專業(yè) | 相關專業(yè) | 其它專業(yè) |
工作年數(shù),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shù) | 工作年數(shù),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shù) | 工作年數(shù),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數(shù) | |
中專 | 3年 | 4年 | 5年 |
???/span> | 2年 | 3年 | 4年 |
本科 | 1年 | 2年 | 3年 |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新舊對照表
專業(yè)劃分 | 專業(yè)名稱(98版) | 舊專業(yè)名稱(98年前) |
工學類相關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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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電氣技術(部分)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光源與照明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工程 應用電子技術 信息工程 廣播電視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tǒng) 電子與信息技術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通信工程 計算機通信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軟件 軟件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huán)境與設備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guī)劃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部分) 礦井建設 建筑工程 城鎮(zhèn)建設(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業(yè)設備安裝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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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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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工業(yè)分析 化學工程與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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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類相關專業(yè) |
管理科學 工業(yè)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 系統(tǒng)工程(部分) 工業(yè)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國際工程管理 |
注:表中“專業(yè)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名稱;“舊專業(yè)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專業(yè)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yè)名稱。